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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你问我答
2022-10-17 03:28:30

食品安全标准你问我答

问:
  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对酱油的定义作了变更,配置酱油归为液体复合调味料。《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年版)》也明确说明配制酱油不属于酱油。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仍然将配置酱油归为酱油这一大类,选择适用标准时应如何协调?如果某一产品添加了配制酱油,应依照哪一项标准?

答: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17-2018)已于2019122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仅适用于酿造工艺生产的酱油产品,配制工艺生产的配制酱油纳入同步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标准中管理。无论是GB 2717还是GB 31644,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都是直接引用通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目前GB 2760E.1食品分类系统中规定食品类别“12.04酱油包括“12.04.01酿造酱油“12.04.02配制酱油,而类别“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又不包括“12.04酱油。所以根据GB 2760-2014中的规定,目前配制工艺生产的酱油产品仍需按照配制酱油的类别使用食品添加剂。
  GB 2760正在修订中,其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其中规定“12.04.02配制酱油将归入到“12.10.03液体复合调味料管理,与产品标准保持一致,除类别调整外,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也进行了修改。相关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可予以关注,待GB 2760修订完成后,配制酱油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将按照新标准中的规定执行。